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智媒元宇宙:打造智能传播新生态 服务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概念元宇宙到智媒元宇宙,从现代传播体系到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从智能全媒体传播新生态到人类文明新形态,我国传媒领域及其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和时代性演进。
一、智媒元宇宙概念:构建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
我们认为,智媒元宇宙是我国传媒领域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下所构建的一个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旨在推进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与现实传播世界数字孪生与和谐共生,创造出巨大的数字资产、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为我国网络空间建设、数字文明建设和人类文明新形态探索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从传播历史演进的维度来看,元宇宙是一个创新型、融合型、虚拟型的传播生态体系。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传播空间、传播结构中,所有的主体都是智能全媒体传播主体。从媒介的维度来看,媒介组织将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传播空间、传播结构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也就是说,智媒元宇宙是元宇宙传播体系、传播生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元宇宙虚拟场景的专业内容提供者,是元宇宙空间治理的重要引导者、参与者和贡献者。智媒元宇宙并不脱离元宇宙的传播场景而独立存在,智媒元宇宙和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关系、传播场景共同构成了元宇宙的传播空间和传播生态。
二、智媒元宇宙愿景:打造世界一流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
智媒元宇宙需要从技术维度获得充分赋能。具体而言,可以从云端化、垂直化、场景化、智能化等四个方面形成元宇宙传播新赋能,打造世界一流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共建中国特色开放共享智能融合数字虚拟新世界。
从网络空间维度看,云端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虚拟化网络能力。云端化可以看作是网络能力、计算能力、服务能力的虚拟化。这为智媒元宇宙传播空间的构建奠定了网络基础或信息基础设施基础。
从行业发展维度看,垂直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产业化建构能力。每一个垂直的行业,都有关于元宇宙传播空间、传播场景、传播形态的具体需求。由此可见不管是元宇宙,还是智媒元宇宙,都应聚焦各行业元宇宙需求和趋势,为元宇宙的垂直化服务提供精准和直接的支持。
从传播感知维度看,场景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网络空间建构能力。如何搭建智媒元宇宙的传播空间、传播场景,为所有元宇宙传播者提供具有虚拟现实特点的个性化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智媒元宇宙不是为了媒介组织自身的自娱自乐,而是为了提供多维场景化的传播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的核心要义。
从传播服务维度看,智能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智能传播关键能力。智能化传播环境,智慧化传播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所形成智能化传播能力的主要内容。智能化的环境和智慧化传播服务相结合,构成了智慧传播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这是智媒元宇宙发展的重要方向。
三、智媒元宇宙特征:涌现多元主体,创建多维场景
智媒元宇宙具有虚拟性、场景性、互动性、融合性、生态性、安全性等主要特征。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虚拟化的传播世界。虚拟不是单一的虚拟,而是多重叠加、多元叠加的虚拟场景。虚拟成为最大的传播现实。传播的现实场景和虚拟场景的融合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场景化的传播世界。各种生活场景、工作场景都将成为智媒元宇宙的传播新常态。在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之下,智能全媒体传播主体将进一步跨越时空的限制,并获得更大程度的传播自由和传播空间。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互动化的传播世界。智媒元宇宙的互动不是简单化的互动,而是包含服务性内容互动,是包括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生态链等价值在内的互动。互动产生价值,协同激发成效,共存推进共生,共赢推进共荣。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融合化的传播世界。从媒体融合到全媒体传播体系,我国媒体发展进入新阶段。智媒元宇宙的融合涵盖了现实和虚拟的深度融合,涵盖了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深度融合,涵盖了传播和服务的深度融合。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生态化的传播世界。随着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和网络的不断发展,人类传播世界的生态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智媒元宇宙的生态化主要体现在传播主体、传播关系、传播内容、传播结构、传播场景等方面。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安全化的传播世界。智媒元宇宙的去中心化和安全性发展并不矛盾。去中心化为智媒元宇宙的全方位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安全性则为智媒元宇宙发展提供了行稳致远的基本保证。越是在高度开放、深度融合的环境下,越要关注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平台安全、内容安全、关系安全、场景安全等内容。将智媒元宇宙发展和安全性要求辩证地统一在智媒元宇宙稳健有序发展的大目标下,智媒元宇宙才能创造更加丰富多彩的传播生态和传播未来。
四、智媒元宇宙机制:构建和谐共生的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
从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的发展脉络上认识和把握元宇宙,倡导元宇宙生态的“共创、共商、共建、共享”等价值理念,通过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形成创新传播机制,建构传媒现实传播体系和虚拟传播体系和谐共生的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涵盖全媒体传播体系架构下的全产业链、全传播要素和全生态领域。
智能元宇宙背后,所隐藏的是两大机制:一是智媒元宇宙呈现层的新型传播生态。二是智媒元宇宙产业层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生态链。只有智媒元宇宙产业层的繁荣发展,才能带动或推动智媒元宇宙的繁荣发展。与此同时,智媒元宇宙呈现层的繁荣发展也将吸引、凝聚更多的传播资源,为智媒元宇宙发展创造良好内外部环境。
五、智媒元宇宙展望:推进现实虚拟场景深度融合,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发展提供支持
元宇宙方兴未艾。智媒元宇宙蓄势待发。随着元宇宙网络、技术、服务的不断完善,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体系将获得长足发展。在此背景之下,智媒元宇宙也将不断开拓新型虚拟传播空间和传播领域。
展望未来,智媒元宇宙所建构的是一个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智媒元宇宙是我国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的重要体现,是我国新时代传播体系的前沿领域,是我国传播生态的新型形态。智媒元宇宙大大拓展了全媒体传播的虚拟空间,大力推进了虚拟场景和现实场景的深刻融合,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新的空间和新的领域。
智媒元宇宙建设大事记
2021年11月21日,元宇宙与智能全媒体发展研讨活动在京举行。
研讨活动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下称智媒委)主办,国家广电总局宣传司原巡视员、智媒委会长杨杰,智媒委高级顾问、人民邮电报社原总编辑武锁宁,智媒委高级顾问、中国联通集团原高级副总裁姜正新,工信部电子工业出版社总编辑兼华信研究院院长刘九如,智媒委高级顾问、中国移动集团设计院原副院长刘涛,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数贸会主任杨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副总编高阳,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时评》杂志主编牛春颖,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环球慈善》杂志执行主编马瑞聪等20余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信息通信与互联网行业、大学等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议由智媒委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刚、智媒委副会长付玉辉主持。
与会专家合影
2022年5月22日,智媒委联合中国网生活频道、上方股份发起“中广数字艺术”平台共建工作。
同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形成国家文化专网。”“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智媒委联合中国网生活频道(中网数智)、上方股份,在元宇宙研究和智库建设、数字藏品研究和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共建“中广数字艺术”、中广IP资源孵化器等平台,共同促进元宇宙技术与全媒体融合创新发展,引导智能全媒体领域在元宇宙时代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新物种的创新成长。“中广数字艺术”平台将积极服务和支撑广电传媒转化优势资源,开展文化数字化工作,开拓文化产业市场,推进数字藏品开发和研究工作同时,为全国广电传媒提供数字藏品IP汇聚等公共服务。“中广数字艺术”平台还将联合广电和文化领域有关机构,发起数字藏品平台合法合规运营倡议,促进各数字藏品平台制定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与技术规范。
2022年5月30日,智媒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开始智媒元宇宙共识探讨,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研究赋能细分行业。
2022年6月3日,茶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是智媒元宇宙赋能的第一个细分行业元宇宙社群,共识形态基本呈现。“茶元宇宙研究群”愿景:研究探索元宇宙技术赋能茶文化、茶产业和茶科技发展;促进社群成员共创共享茶元宇宙新世界,创造出巨大的茶元宇宙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
2022年6月7日,全民国防教育元宇宙研究社群和直播电商元宇宙研究社群同时创立。
2022年6月10日,音乐戏曲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
2022年6月19日,白酒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白酒元宇宙共识”(讨论版):白酒元宇宙,爱酒懂酒人的虚拟新世界。白酒元宇宙愿景:研究探索元宇宙技术赋能白酒文化、白酒品牌、白酒科技和白酒产业发展创新路径;促进本群成员共创共享白酒元宇宙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推动白酒元宇宙虚拟新世界和白酒消费现实场景互动共生。
2022年6月21日,智媒元宇宙基础设施建设思维导图初稿完成。
2022年7月7日,智媒元宇宙战略愿景发布。
2022年11月,智媒委启动智媒元宇宙产业联盟建设。
(作者系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副会长、智媒与元宇宙发展研究部主任、中国联通集团新媒体中心原主任付玉辉,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新华网亿连数据资产研究院原院长李永刚)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